◇◇新语丝(www.xys.org)(xinyusi.org)(groups.google.com/group/xinyusi)◇◇   科学不能靠声誉站队   ——从饶毅评价田刚谈我对乔方利、袁业立的公开质疑   作者:万振文   近日,饶毅在其主编的“饶毅科学”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,以陈省身先生未 获菲尔兹奖为引子,断言“田刚当年当然达到了菲尔兹奖水平”,并将丘成桐与 田刚并列,称二人“一样支持新一代中国数学家”。   这段话看似是在评价中国数学家的学术成就、鼓励青年人才,实际上涉及几 个彼此独立、不能混为一谈的问题:   第一,田刚是否达到了菲尔兹奖水平;   第二,田刚未获菲尔兹奖是否主要因为年龄和时代因素;   第三,丘成桐与田刚分别以什么方式、作出多大投入支持了中国年轻数学家;   第四,丘成桐、萧荫堂等人针对田刚提出的学术道德指控,是否已经得到充 分、公开和逐项的回应。   如果饶毅只是表达个人印象,当然有表达自由;但当一位具有公共影响力的 科学家借助自己的学术声望,对仍处于公开争议中的人物作出确定性评价时,他 就有责任说明判断依据,而不能以名誉和地位代替论证。   饶毅这篇文章值得警惕之处,不只是他对一位数学家的专业水平作出了缺少 论证的确定评价,更在于文章采用了一种具有舆论宣传色彩的叙事方式,模糊了 丘成桐与田刚之间长期存在的学术道德争议。   文章首先借陈省身先生未获菲尔兹奖的事实,说明获奖与否不能完全代表学 术水平;随后立即断言田刚“当然达到了菲尔兹奖水平”,并将田刚未获奖归因 于出生年代和年龄限制。这样的叙事结构,在没有分析田刚具体数学成果、没有 列举独立同行评价的情况下,实际上先为田刚建立了“失之于时代、无损于大师 地位”的声誉框架。   文章接着将丘成桐和田刚并列,称两人“一样支持新一代中国数学家”,而 对丘成桐、萧荫堂等人针对田刚提出的学术道德指控只字不提。这样一来,原本 需要围绕具体论文、思想来源、成果归属和学术诚信加以核查的争议,被重新包 装成“两位数学前辈共同扶持中国年轻一代”的温情叙事。   这种写法表面上没有直接反驳丘成桐,客观上却发挥了近似反驳的传播作用: 它容易让不熟悉历史的读者以为,丘田之间不过是已经无关紧要的个人恩怨、门 户分歧或者学校竞争;田刚既然达到菲尔兹奖水平,又与丘成桐一样支持年轻人, 过去的学术道德指控也就似乎不必再认真讨论。   这不是用证据澄清争议,而是用新的声誉叙事覆盖尚未回答的旧问题。  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,丘成桐多年来支持中国年轻数学家的实际工作和付出, 应当根据公开记录独立评价,不能因为他曾经严厉批评田刚和中国学术体制,就 被淡化、贬损或者重新解释为门户斗争。丘成桐是否支持年轻数学家,与他对田 刚提出的学术道德指控是否成立,同样是两个不同的问题。   饶毅把丘成桐和田刚笼统并列为“一样支持新一代中国数学家”,看似同时 肯定二人,实际上抹去了两人在具体投入、历史作用和公开争议中的差异。这种 不提供事实比较的“各打五十大板式肯定”,客观上削弱了丘成桐长期支持中国 数学后辈的真实贡献,也可能使读者把丘对田的学术道德质疑误解为妨碍年轻人 成长的个人攻击。其传播效果已经接近于以模糊历史的方式贬损甚至变相抹黑丘 成桐。   我无法仅凭一篇文章证明这就是饶毅的主观写作动机。但是,公共评论者不 仅要对自己的直接陈述负责,也应当对文章的叙事结构和可预见的传播效果负责。   饶毅有必要说明:他是否试图间接介入丘田之争?如果无意介入,为什么在 高度评价田刚时完全回避尚未得到系统澄清的学术道德争议?如果有意介入,就 应当面对丘成桐、萧荫堂等人提出的具体材料,而不是用“菲尔兹奖水平”和 “支持年轻数学家”代替事实答辩。   科学精神不允许用一种声誉覆盖另一种声誉,也不允许用温情叙事消解尚未 解决的学术道德问题。田刚是否达到菲尔兹奖水平,需要数学同行给出依据;丘 成桐是否长期支持中国年轻数学家,应当查验其实际工作;丘成桐对田刚的指控 是否成立,则必须逐项核查证据。三者不能相互替代,更不能通过选择性的叙述 被混为一谈。   必须说明,田刚一方并非从未对相关争议作出过任何表示。北京大学、相关 机构和一些合作者曾经发表说明或者回应。但“有人发表过回应”,不等于核心 问题已经得到解决。真正有学术意义的回应,应当准确列出被质疑的事项,逐项 提供证据,并允许同行核查。宏观表态、声誉背书和机构支持,都不能自动代替 当事人对具体学术道德指控的系统答辩。   同样,提出指控并不等于指控已经成立,受到质疑者没有作出充分回应也不 等于默认指控属实。判断只能建立在论文文本、研究记录、时间顺序、作者贡献 以及可以核验的原始材料上。   一、我为什么特别关心公开回应   我之所以对此特别关注,并不只是因为丘田之争,也因为我本人在海洋科学 领域有过类似经历。   我曾从事海洋科学研究二十年。因公开发表一系列涉及海洋学界学术道德问 题的质疑,我认为自己此后受到圈子文化的排斥和打压。近十年来,我仍持续从 事数值模式开发与研究,并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,即“启明学者”。   说明这一身份,不是要求读者因为我的学术经历而相信我的结论,更不是试 图以一种头衔对抗另一种头衔。恰恰相反,我希望说明:即使具有一定的研究经 历和学术身份,也只能增加提出专业质疑的责任,不能免除举证义务。   我的质疑是否成立,仍然应当由证据决定。   早年,我曾以“吕夏海”“辛海子”等化名,对乔方利等人的部分论文及相 关学术问题提出质疑。有关早期文章和争论资料,可参见华夏文库“吕夏海文 集”:   http://luu-xiahai.hxwk.org/   对于这些早期质疑,乔方利一方并非完全没有发表过文字。但是,在我看来, 其中不少回应带有舆论宣传战和身份猜测的性质,重点放在质疑者的身份、动机 和表达方式上,并没有围绕论文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严谨、逐项且可以核查的学术 答复。   即使早期质疑者使用了化名,被质疑者也完全可以把身份问题与学术问题分 开:如果质疑涉及某个公式、数据、思想来源、作者贡献或者论文表述,就应当 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回答。质疑者是谁,可以影响读者对其责任承担方式的评价, 却不能决定其指出的问题是否存在。   2015年,我不再使用化名,而是以真实姓名公开发表系列质疑。其中包括 2015年8月4日在《新语丝》发表的《就院士候选人乔方利的学术腐败致物理海洋 学界的公开信》。我公开自己的身份,就是为了对所提出的问题承担责任,同时 也希望有关当事人和管理机构能够正面回应。   乔方利随后于2015年8月19日发表了回应,我也再次撰文作答。但是,在我 看来,该回应没有针对我提出的核心学术问题,提供严谨、逐项并且可以独立核 查的说明。   此后,我没有看到乔方利本人、袁业立院士或者相关科研机构,就我以真实 身份提出的系列核心质疑,作出系统、逐项、公开且可以核查的答复。如有这样 的答复,欢迎当事人或者知情者提供原文。   这里所说的“没有看到系统、逐项的公开答复”,不是指相关方面从未发表 过任何文字,而是指我没有看到针对实名质疑中核心学术问题的逐项、证据化答 复。一般性的立场声明、对质疑者动机的推测、强调当事人的学术成就,或者由 旁人进行声誉背书,都不能代替对具体问题的回答。   二、袁业立院士为什么有必要公开说明   在有关争议中,袁业立院士不仅是乔方利和我的导师,也是相关论文的合作 者,并且在我国海洋科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地位。因此,他既了解有关研究的学术 背景,也具备说明论文形成过程和作者贡献的条件。   院士身份当然不能成为怀疑一个人的理由,但也不应成为免于公开说明的理 由。学术地位越高、参与的研究越重要,在出现具体且持续多年的学术道德争议 时,越有责任面对同行和公众,提供事实材料。   我希望袁业立院士至少能够公开说明以下问题:   一、有关论文的核心思想、理论方法和主要结论,分别由哪些作者提出和完 成?   二、论文署名与各作者的实际贡献是否一致?相关判断依据是什么?   三、有关思想、公式、数值结果和论文文本形成的时间顺序如何?是否存在 可以核查的研究记录、通信、草稿或者会议材料?   四、我早期以化名、2015年以后以真实姓名提出的具体质疑,哪些是事实错 误,哪些属于学术观点分歧,哪些需要进一步调查?   五、如果论文表述、署名或者成果归属确实存在不准确之处,是否愿意通过 勘误、补充说明或者其他正式方式予以纠正?   提出这些问题,不是预先宣布乔方利或者袁业立存在学术不端。指控必须经 过查证,不能因反复提出就自动成为事实。但是,质疑持续多年,涉及公开论文、 作者贡献和成果归属,当事人又具有回应条件,长期缺少系统答复不利于消除疑 问,也不利于维护相关学科和机构的公信力。   如果我的质疑存在错误,我愿意面对逐条证据,公开承认和纠正。反过来, 我也希望被质疑者不要以沉默、头衔、机构声誉或者外围舆论代替学术答辩。   三、声誉不能代替学术答辩   饶毅评价田刚,与我对乔方利、袁业立的质疑,涉及不同学科、不同人物和 不同事实,不能简单类比。但是,两类事件都指向一个共同问题:科学共同体应 当怎样处理针对知名学者的公开质疑?   我认为,至少应当坚持以下原则。   第一,质疑必须具体。不能只给人贴上“学术不端”或者“打压同行”的标 签,而应当指出具体论文、具体表述、具体材料和具体问题。   第二,回应必须对题。不能以质疑者的身份、动机、性格、措辞或者社会关 系,替代对学术问题本身的回答。   第三,证据应尽可能公开。涉及公开论文和公共科研资源的问题,只要不违 反保密和隐私规定,就应当让同行能够独立核查。   第四,存在重大分歧时,应由具有足够专业能力且不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或 者机构进行调查,而不能主要依赖当事人的学生、合作者和所在单位相互背书。   第五,结论必须可以纠正。质疑者举证错误,应当撤回或者更正;被质疑者 确有问题,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任何人的名誉和学术地位都不应预先决定调查 结论。   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我本人。我以真实姓名发表质疑,意味着我应当对材料 的真实性、推理的严谨性和文字的准确性负责。我的人才工程入选者身份不能证 明我的质疑正确,正如饶毅的学术声望不能证明田刚“当然达到了菲尔兹奖水 平”,田刚、乔方利和袁业立的学术地位也不能自动消除针对具体论文提出的问 题。   科学精神的核心,不是谁有资格最后表态,而是谁能够提出可核查的事实和 经得住批判的论证。   饶毅如果认为田刚确实达到菲尔兹奖水平,应当说明依据;如果认为丘成桐、 萧荫堂等人对田刚的指控不能成立,应当分析具体材料;如果只是想赞扬中国数 学和年轻数学家,则没有必要借陈省身先生的崇高地位,为仍处于争议中的判断 建立声誉框架,更不应以模糊丘田争议为代价,淡化丘成桐长期支持中国年轻数 学家的实际贡献。   同样,乔方利、袁业立及相关机构如果认为我的质疑完全不能成立,也请公 开提供逐项答复和证据。   我不要求任何人仅凭我的身份接受我的结论。我所要求的,只是把争议从声 誉较量和舆论宣传带回论文、事实、证据和逻辑。   对于科学问题,这不应当是过分的要求。   相关资料   饶毅在“饶毅科学”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有关田刚及中国年轻数学家的文章。   万振文:《就院士候选人乔方利的学术腐败致物理海洋学界的公开信》, 《新语丝》,2015年8月4日:    https://www.xys.org/xys/ebooks/others/science/dajia16/qiaofangli.txt   乔方利于2015年8月19日发表的相关回应,以及万振文随后发表的答复,可 结合华夏文库“吕夏海文集”所收资料对照阅读。   万振文关于袁业立院士及相关问题的系列文章:   https://www.xys.org/xys/ebooks/others/science/dajia19/yuanyeli.txt   华夏文库“吕夏海文集”,收录早期质疑及部分争论资料:   http://luu-xiahai.hxwk.org/   乔方利一方早期发表的其他相关回应,可结合上述文集所收资料对照阅读。   关于丘成桐、萧荫堂与田刚之间争议的公开文章,以及北京大学和有关方面 发表的说明,建议读者查阅原文,比较各方提出的具体事实和证据。 (XYS20260720) ◇◇新语丝(www.xys.org)(xinyusi.org)(groups.google.com/group/xinyusi)◇◇